14 钢梁(检验标准)

14 钢 梁 14.3 检 验 标 准 14.3.1 钢梁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抽样复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等紧固件及其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出厂批每批抽取 8 副做扭矩系数复验。 3.高强螺栓的栓接板面(摩擦面)除锈处理后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厂方每出厂批提供的 3 组试件进行复验。 4 焊缝探伤检验应符

  14 钢 梁

  14.3 检 验 标 准

  14.3.1 钢梁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抽样复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等紧固件及其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出厂批每批抽取 8 副做扭矩系数复验。

  3.高强螺栓的栓接板面(摩擦面)除锈处理后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厂方每出厂批提供的 3 组试件进行复验。

  4 焊缝探伤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 14.2.6、14.2.8 和 14.2.9 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超声波:100%;射线:10%。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和射线探伤记录或报告。

  5 涂装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涂装前钢材表面不得有焊渣、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和粗糙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 规定的标准图片对照检查。

  2) 涂装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一涂层的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厚度的 90%,涂装干 膜总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厚度。

  检查数量:按设计规定数量检查,设计无规定时,每 10m2 检测 5 处,每处的数值为 3 个相距 50mm 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检验方法:用干膜测厚仪检查。

  3) 热喷铝涂层应进行附着力检查。

  检查数量:按出厂批每批构件抽查 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 3 件,每个构件检测 5 处。

  检验方法:在 15mm×15mm 涂层上用刻划平行线,两线距离为涂层厚度的 10 倍,两条线内的涂层不得从钢材表面翘起。

  一 般 项 目

  1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14.2.7 条规定。

  检查数量:同类部件抽查 10%,且不少于 3 件;被抽查的部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 且不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应不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用卡尺或焊缝量规检查。

  7.钢梁制作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表 14.3.1-1~表 14.3.1-3 的规定.
14 钢梁(检验标准)
14 钢梁(检验标准)
14 钢梁(检验标准)
14 钢梁(检验标准)

  8.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 1%, 但不得少于 1 个。

  检查方法:观察、焊钉弯曲 30°后用角尺量。

  9 焊钉根部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 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查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 1%,且不得少于 10 个。

  检查方法:观察。

  14.3.2 钢梁现场安装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高强螺栓连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1 条第 2、 3 款规定。其扭矩偏差不得超过±10%。

  检查数量:抽查 5%,且不少于 2 个。

  检查方法:用测力扳手。

  1 焊缝探伤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1 第 4 款规定。

  一 般 项 目

  2 钢梁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4.3.2 的规定。
14 钢梁(检验标准)

  3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1 条第 6 款的规定。

原创文章,作者:中建品质工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inzhigc.com/flfg/shizhenggongcheng/chengshiqiaolianggongcheng/chengshiqiaolianggongch/826.html

Like (0)
Previous 2020年3月14日
Next 2020年3月14日

相关推荐

  • 17 斜拉桥(检验标准)

    17 斜 拉 桥 17.5 检 验 标 准 17.5.1 斜拉桥施工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6.5、7.13、8.5 节的有关规定。 17.5.2 现浇混凝土索塔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7.5.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索塔及横梁表面不得出现孔洞、露筋和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2 避雷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用电气仪表检测。 一 般 项 目 3 现浇混凝土索塔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7.5.2 的规定。 4 索塔表面应平整

    2020年3月14日
  • 21附属结构(检验标准)

    21 附 属 结 构 21.6 检 验 标 准 21.6.1 附属结构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砌体和钢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9.6、14.3 节有关规定。 21.6.2 隔声与防眩装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环保或设计要求方法检测。 2 隔声与防眩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用焊缝量规检查、手扳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 项 目 3 隔声与防眩装置防护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涂、剥落,表面不得有气

    2020年3月14日
  • 8 预应力混凝土(检验标准)

    8 预应力混凝土 8.5 检 验 标 准 主 控 项 目 8.5.1 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7.13 节有关规定。 8.5.2 预应力筋进场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8.1.2 条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试验报告。 8.5.3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8.1.3 条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抽样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试验报告。 8.5.4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钢尺量、检查施工记录。 8.5.5 预应力筋张拉

    2020年3月13日
  • 18 悬索桥(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8 悬 索 桥 18.1 一 般 规 定 18.1.1 施工前应根据悬索桥的构造和施工特点,有计划地做好构件的加工、特殊机械设备的设计制 作和必要的试验等施工准备工作。 18.1.2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成桥结构线形及内力进行监控,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18.8 检 验 标 准 18.8.1 悬索桥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6.5、7.13、8.5 节规定。 18.8.2 现浇混凝土索塔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7.5.2 条有关规定。 18.8.3 锚碇锚固系统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有关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预应力锚固系统制作

    2020年3月14日
  • 11 墩台(检验标准)

    11 墩 台 11.5 检 验 标 准 11.5.1 墩台施工涉及的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8.5、9.6 节的规定。 11.5.2 墩台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5.1 条规定,砌筑墩台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2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1.5.3 现浇混凝土墩台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1.5.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钢管混凝土柱的钢管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3 条第 2 款的规定。 2 混凝土与钢管应紧密结合,无空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手锤敲击检查或检查超声波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3 现浇混凝

    2020年3月13日
  • 22 装饰与装修(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22 装饰与装修 22.1 一 般 规 定 22.1.1 饰面与涂装材料的性能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品种、规格、强度和镶贴、涂饰方法以及图案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1.2 饰面与涂装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饰面与涂装施工前,应将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清除干净。 22.1.3 饰面与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镶贴板块饰面不宜低于 5℃; 2 涂装不宜低于 8℃; 3 胶粘剂饰面不宜低于 10℃; 4 施工环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 80%。 22.4 检验标准 22.4.1 水泥砂浆抹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砂浆的强度应符

    2020年3月14日
  •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2020年3月14日
  • 2.基本规定

    2.基本规定 2.0.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2.0.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2.0.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其审批程序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需修改或补充时,应履行原审批程序。 2.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

    2020年3月12日
  • 7 混凝土(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7 混 凝 土 7.1 一 般 规 定 7.1.1 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 的规定检验评定。 7.1.2 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骨料,当使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的总碱含量不宜大于 3kg/m3;对 大挢、特大桥梁总碱含量不宜大于 1.8kg/m3;对处于环境类别属三类以上受严重侵蚀环境的桥梁,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应按表 7.1.2 确定。 7.1.3 混凝土的强度达到 2.5MPa 后,方可承受小型施工机械荷载,进行下道工序前,混凝土应达到相应的强度。 7.13 检 验 标 准 主 控 项 目 7.13.1 水泥进场除全数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外,应对其强度、

    2020年3月13日
  • 15 结合梁(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5 结 合 梁 15.1 一 般 规 定 15.1.1 现浇混凝土结构宜采用缓凝、早强、补偿收缩混凝土。 15.1.2 桥面混凝土表面应符合纵横坡度要求,表面光滑、平整,应采用原浆抹面成活,并在其上直接做防水层。不宜在桥面板上另做砂浆找平层。 15.1.3 施工中,应随时监测主梁和施工支架的变形及稳定,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当发现异常应立即 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 15.4 检 验 标 准 15.4.1 钢主梁制造、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确关规定。 15.4.2 混凝土主梁预制与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3.7.3 条规定。 15.4.3 现浇混凝土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

    2020年3月14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