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结合梁(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5 结 合 梁 15.1 一 般 规 定 15.1.1 现浇混凝土结构宜采用缓凝、早强、补偿收缩混凝土。 15.1.2 桥面混凝土表面应符合纵横坡度要求,表面光滑、平整,应采用原浆抹面成活,并在其上直接做防水层。不宜在桥面板上另做砂浆找平层。 15.1.3 施工中,应随时监测主梁和施工支架的变形及稳定,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当发现异常应立即 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 15.4 检 验 标 准 15.4.1 钢主梁制造、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确关规定。 15.4.2 混凝土主梁预制与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3.7.3 条规定。 15.4.3 现浇混凝土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

  15 结 合 梁

  15.1 一 般 规 定

  15.1.1 现浇混凝土结构宜采用缓凝、早强、补偿收缩混凝土。

    15.1.2 桥面混凝土表面应符合纵横坡度要求,表面光滑、平整,应采用原浆抹面成活,并在其上直接做防水层。不宜在桥面板上另做砂浆找平层。

  15.1.3 施工中,应随时监测主梁和施工支架的变形及稳定,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当发现异常应立即 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

  15.4 检 验 标 准

  15.4.1 钢主梁制造、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确关规定。

  15.4.2 混凝土主梁预制与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3.7.3 条规定。

  15.4.3 现浇混凝土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8.5 节有关规定外,结合梁现浇混凝土结构允许偏差尚应符合表 15.4.3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5 结合梁(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原创文章,作者:中建品质工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inzhigc.com/flfg/shizhenggongcheng/chengshiqiaolianggongcheng/chengshiqiaolianggongch/827.html

Like (0)
Previous 2020年3月14日
Next 2020年3月14日

相关推荐

  • 13 混凝土梁(板)【检验标准】

    13 混凝土梁(板) 13.7 检 验 标 准 13.7.1 混凝土梁(板)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表 5.4、6.5、7.13、8.5 节的有关规定。 13.7.2 支架上浇筑粱(板)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3.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结构表面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一 般 项 目 2 整体浇筑钢筋混凝土梁、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3.7.2 的规定。 3 结构表面应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超过 0.15mm 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

    2020年3月14日
  • 17 斜拉桥(检验标准)

    17 斜 拉 桥 17.5 检 验 标 准 17.5.1 斜拉桥施工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6.5、7.13、8.5 节的有关规定。 17.5.2 现浇混凝土索塔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7.5.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索塔及横梁表面不得出现孔洞、露筋和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2 避雷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用电气仪表检测。 一 般 项 目 3 现浇混凝土索塔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7.5.2 的规定。 4 索塔表面应平整

    2020年3月14日
  • 18 悬索桥(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8 悬 索 桥 18.1 一 般 规 定 18.1.1 施工前应根据悬索桥的构造和施工特点,有计划地做好构件的加工、特殊机械设备的设计制 作和必要的试验等施工准备工作。 18.1.2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成桥结构线形及内力进行监控,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18.8 检 验 标 准 18.8.1 悬索桥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6.5、7.13、8.5 节规定。 18.8.2 现浇混凝土索塔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7.5.2 条有关规定。 18.8.3 锚碇锚固系统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有关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预应力锚固系统制作

    2020年3月14日
  • 14 钢梁(检验标准)

    14 钢 梁 14.3 检 验 标 准 14.3.1 钢梁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抽样复验。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等紧固件及其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提供的性能试验报告,并按出厂批每批抽取 8 副做扭矩系数复验。 3.高强螺栓的栓接板面(摩擦面)除锈处理后的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全数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厂方每出厂批提供的 3 组试件进行复验。 4 焊缝探伤检验应符

    2020年3月14日
  • 10基础(检验标准)

    10 基 础 10.7 检 验 标 准 10.7.1 基础施工涉及的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8.5、9.6 节的规定。 10.7.2 扩大基础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2-1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2 地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 10.1.7 条规定进行检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地基承裁力报告。 2) 地基处理应符合专项处理方案要求,处理后的地基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地基记录。 3 回填土方

    2020年3月13日
  • 5 模板、支架和拱架(检验标准)

    5.4 检 验 标 准 主 控 项 目 5.4.1 模板、支架与拱架制作及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图(施工方案)的规定,且稳固牢靠,接缝严密, 立柱基础有足够的支撑面和排水、防冻融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量。 一 般 项 目 5.4.2 模板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4.2 的规定。 5.4.3 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4.3 的规定。 注:1 H 为构筑物高度(mm),L 为计算长度(mm); 2 支承面高程系指模板底模上表面支撑混凝土面的高程。 5.4.4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内模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020年3月13日
  • 11 墩台(检验标准)

    11 墩 台 11.5 检 验 标 准 11.5.1 墩台施工涉及的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8.5、9.6 节的规定。 11.5.2 墩台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5.1 条规定,砌筑墩台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2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1.5.3 现浇混凝土墩台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1.5.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钢管混凝土柱的钢管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3 条第 2 款的规定。 2 混凝土与钢管应紧密结合,无空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手锤敲击检查或检查超声波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3 现浇混凝

    2020年3月13日
  • 19顶进箱涵(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9 顶 进 箱 涵 19.1 一 般 规 定 19.1.1 箱涵顶进宜避开雨期施工,如需跨雨期施工,必须编制专项防洪排水方案。 19.1.2 顶进箱涵施工前,应调查下列内容: 1 调查现况铁道、道路路基填筑、路基中地下管线等情况及所属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2穿越铁路、道路运行及设施状况。 3 施工现场现况道路的交通状况,施工期间交通疏导方案的可行性。 19.1.3 施工现场采取降水措施时,不得造成影响区建(构)筑物沉降、变形。降水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9.4 检 验 标 准 19.4.1 箱涵施工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

    2020年3月14日
  • 2.基本规定

    2.基本规定 2.0.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桥梁工程施工资质。总承包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合格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2.0.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2.0.4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其审批程序报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需修改或补充时,应履行原审批程序。 2.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

    2020年3月12日
  •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2020年3月14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