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基 础
10.7 检 验 标 准
10.7.1 基础施工涉及的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砌体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8.5、9.6 节的规定。 10.7.2 扩大基础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2-1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2 地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地基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 10.1.7 条规定进行检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地基承裁力报告。
2) 地基处理应符合专项处理方案要求,处理后的地基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地基记录。
3 回填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当年筑路和管线上填方的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 10.7.2-2 的要求。
一 般 项 目
2) 除当年筑路和管线上回填土方以外,填方压实度不应小于 87%(轻型击实)。检查频率与 检验方法同表 10.7.2-2 第 1 项。
3) 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含有影响填筑质量的杂物。基坑填筑应分层同填、分层夯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回填压实度报告和施工记录。
4 现浇混凝土基础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般 项 目
1) 现浇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2-3 的要求。
2) 基础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5 砌体基础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砌体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2-4 的 要求。
一 般 项 目
10.7.3 沉入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桩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桩表面不得出现孔洞、露筋和受力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2)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桩的预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3-1 的规定。
3) 柱身表面无蜂窝、麻面和超过 0.15mm 的收缩裂缝。小于 0.15mm 的横向裂缝长度,方桩 不得大于边长或短边长的 1/3,管桩或多边形桩不得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 1/3;小于 0.15mm 的纵向裂缝长度,方桩不得大于边长或短边长的 1.5 倍,管桩或多边形桩不得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 1.5 倍。
检查数量:余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量测。
2 钢管桩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钢材品种、规格及其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钢材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厂的复验报告,
2) 制作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厂的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3) 钢管桩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3-2 的规定。
3 沉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沉入桩的入土深度、终贯入度或停打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查、测量、检查沉桩记录。
一 般 项 目
2) 沉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3-3 的规定。
3) 接桩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0.7.3-4 的规定。
10.7.4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成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2 孔径、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混凝上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 2 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4 桩身不得出现断桩、缩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桩基无损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5 钢筋笼制作和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钢筋笼底端高程偏差不得大于 ±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量。
6 溉凝士灌注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4 的规定。
10.7.5 沉井基础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井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钢壳沉井的钢材及其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钢材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和焊接检验报告。
2) 钢壳沉井气筒必须按受压容器的有关规定制造,并经水压(不得低于工作压力的 1.5 倍)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3) 混凝土沉井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5-1 的规定。
4) 混凝土沉井壁表面应无孔洞、露筋、蜂窝、麻面和宽度超过 0.15mm 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 沉井浮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预制浮式沉井在下水、浮运前,应进行水密试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2) 钢壳沉井底节应进行水压试验,其余各节应进行水密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珐;检查试验报告。
3 沉井下沉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 就地浇筑沉井首节下沉应在井壁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其上各节达到设计强度的 75%后方可下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每节沉井下沉前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2) 就地制作沉井下沉就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5-2 的规定。
2) 浮式沉井下沉就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5-3 的规定。
3) 下沉后内壁不得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 清基后基底地质条件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2 条第 2 条款的规定。
5 封底填充混凝土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般 项 目
1) 沉井在软土中沉至设计高程并清基后,待 8h 内累计下沉小于 10mm 时,方可封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水准仪测。
2) 沉井应在封底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抽水填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抽水前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0.7.6 地下连续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成槽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重锤捡查。
2 水下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身不得有夹层、局部凹进。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力法:检查无损检测报告。
2) 接头处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3) 地下连续墙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6 的规定。
10.7.7 现浇混凝土承台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0.7.1 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混凝土承台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7 的规定。
2 承台表面应无孔洞、露筋、缺棱掉角、蜂窝、麻面和宽度超过 0.15mm 的收缩裂缝。
检查数量:取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读数放大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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