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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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道路与道路交叉 (一般规定)
7 道路与道路交叉 7.1 一般规定 7.1.1 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网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7.1.2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障交通安全,使交叉口车流有序、畅通、舒适,并应兼顾景观。 2 应兼顾所有交通使用者的需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3 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 4 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 5 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 6 改建设计应同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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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平面和纵断面( 一般规定)
6 平面和纵断面 6.1 一般规定 6.1.1 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能,并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环境景观、征地拆迁等因素。 6.1.2 平面和纵断面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地下管线、排水等要求结合,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线形应连续与均衡。 6.1.3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做好路线的线形组合设计,各技术指标应恰当、平面顺适、断面均衡、横断面合理;各结构物的选型与布置应合理、实用、经济。 条文说明: 本次编制按照通用标准的深度和内容要求,依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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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横断面(一般规定)
5 横 断 面 5.1 一般规定 5.1.1 横断面设计应按道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结合各种控制条件,在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合理布设。 5.1.2 横断面设计应满足远期交通功能需要。分期修建时应近远期结合,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应预留管线位置,控制道路用地,给远期实施留有余地。城市建成区道路不宜分期修建。 5.1.3 改建道路应采取工程措施与道路交通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布设横断面。 条文说明: 5.1.1 横断面设计应在了解规划意图、红线宽度、道路性质后,首先调查收集交通量(车流量与人流量)、流向、车辆组成种类、行车速度等,推算道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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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般规定)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4.1 一般规定 4.1.1 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的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段及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匝道,应分别进行通行能力分析,使其全线服务水平均衡一致。 2 主干路的路段和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 3 次干路、支路的路段及其平面交叉口,宜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 4.1.2 交通量换算应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 由于道路条件、交通条件、控制条件和交通环境等都会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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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竣工验收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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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装饰与装修(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22 装饰与装修 22.1 一 般 规 定 22.1.1 饰面与涂装材料的性能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品种、规格、强度和镶贴、涂饰方法以及图案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1.2 饰面与涂装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饰面与涂装施工前,应将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清除干净。 22.1.3 饰面与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抹灰、镶贴板块饰面不宜低于 5℃; 2 涂装不宜低于 8℃; 3 胶粘剂饰面不宜低于 10℃; 4 施工环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 80%。 22.4 检验标准 22.4.1 水泥砂浆抹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砂浆的强度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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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附属结构(检验标准)
21 附 属 结 构 21.6 检 验 标 准 21.6.1 附属结构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砌体和钢结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9.6、14.3 节有关规定。 21.6.2 隔声与防眩装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环保或设计要求方法检测。 2 隔声与防眩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用焊缝量规检查、手扳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 项 目 3 隔声与防眩装置防护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涂、剥落,表面不得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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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桥面系(检验标准)
20 桥 面 系 20.8 检 验 标 准 20.8.1 排水设施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桥面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泄水管应畅通无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2.桥面泄水口应低于桥面铺装层 10~1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泄水管安装应牢固可靠,与铺装层及防水层之间应结合密实,无渗漏现象;金属泄水管应进行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桥面泄水口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0.8.1 的规定。 20.8.2 桥面防水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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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顶进箱涵(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9 顶 进 箱 涵 19.1 一 般 规 定 19.1.1 箱涵顶进宜避开雨期施工,如需跨雨期施工,必须编制专项防洪排水方案。 19.1.2 顶进箱涵施工前,应调查下列内容: 1 调查现况铁道、道路路基填筑、路基中地下管线等情况及所属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2穿越铁路、道路运行及设施状况。 3 施工现场现况道路的交通状况,施工期间交通疏导方案的可行性。 19.1.3 施工现场采取降水措施时,不得造成影响区建(构)筑物沉降、变形。降水过程中应进行监测, 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9.4 检 验 标 准 19.4.1 箱涵施工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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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悬索桥(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18 悬 索 桥 18.1 一 般 规 定 18.1.1 施工前应根据悬索桥的构造和施工特点,有计划地做好构件的加工、特殊机械设备的设计制 作和必要的试验等施工准备工作。 18.1.2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成桥结构线形及内力进行监控,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18.8 检 验 标 准 18.8.1 悬索桥施工中涉及模板与支架、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5.4、 6.5、7.13、8.5 节规定。 18.8.2 现浇混凝土索塔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7.5.2 条有关规定。 18.8.3 锚碇锚固系统制作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14.3 节有关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预应力锚固系统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