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6.1.2 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6.1.3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施工中影响或阻断既有人行交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6.1.4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6.1.5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6.1.6 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办理手续后实施。
6.1.7 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不明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通知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到场处理。
条文说明:
6. 1.4 本条规定的土工试验项目,是填筑路基施工前的必要技术准备。施工过程中各地区可依据本地区情况,对本条所列的检测项目进行必要的选项或扩充。土的粒径试验成果应执行城镇道路宜就地取材原则,确定使用条件。而土的承载比CBR值,是考虑到它是路基土材料强度指标,是柔性路面设计的主要参数之一。
6. 1. 7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古迹大量存在,且在历史变迁中不乏掩埋于地下者,施工中加以保护十分必要,不能任意损毁。历史原因形成遗留于地下的弹药等不明物,可能危及人们安全,一经发现,则应保护现场速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8 检验标准
6.8.1 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路基压实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1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 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l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一 般 项 目
3 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4 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8.2 石方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挖石方路基(路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2)挖石方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2—1的规定。
2 填石路堤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压实密度应符合试验路段确定的施工工艺,沉降差不应大于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
检查数量:每1000㎡,抽检3点。
检验方法:水准仪测量。
一 般 项 目
2)路床顶面应嵌缝牢固,表面均匀、平整、稳定,无推移、浮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边坡应稳定、平顺,无松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填石方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2—2的规定。
6.8.3 路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柱验方法:观察。
2 路肩,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每侧各抽检l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3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3的规定。
6.8.4 软土路基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换填土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6.8.1条的有关规定。
2 砂垫层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砂垫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砂垫层的压实度应大于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灌砂法。
一 般 项 目
3) 砂垫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1的规定。
3 反压护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目
1)压实度不应小于90%。
检查数量:每压实层,每200m检查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 般 项 目
2)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尺量。
4 土工材料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土工材料的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次按5%抽检。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检。
2)土工合成材料敷设、胶接、锚固和回卷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尺量。
一 般 项 目
3)下承层面不得有突刺、尖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2的规定。
5 袋装砂井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砂的规格和质量、砂袋织物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砂袋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并记录。
3)井深不小于设计要求,砂袋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30cm以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
一 般 项 目
4) 袋装砂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3的规定。
6 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塑料排水板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板深不小于设计要求,排水板在井口外应伸入砂垫层50cm以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4)塑料排水板设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4的规定。
7 砂桩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砂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 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 桩长不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4) 砂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5的规定。
8 碎石桩处理软土路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碎石桩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3)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4)碎石桩成桩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6的规定。
9 粉喷桩处理软土地基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水泥的品种、级别及石灰、粉煤灰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2)桩长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施工记录。
3)复合地基承载力应不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检,且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查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4)粉喷桩成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4—7的规定。
6.8.5 湿陷性黄土路基强夯处理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路基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和本规范表6.3.2—2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一 般 项 目
2 湿陷性黄土夯实质量应符合表6.8.5的规定。
6.8.6 盐渍土、膨胀土、冻土路基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8.1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6. 8.4 本条第2款中所列砂垫层压实度的检查方法,可按现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 059中T0921的方法进行,或《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中T0111—1993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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