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水泥混凝土面层
10.8 检验标准
10.8.1 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 控 项 目
1)水泥品种、级别、质量、包装、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1次。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
2)混凝土中掺加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法确定。每批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下料尺寸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钢纤维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第10.1.7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5)粗集料、细集料应符合本规范第l0.1. 2、l0.1.3条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集料,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按一批计,每批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6)水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水源检查1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分析报告。
2 混疑土面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混凝土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³时按1次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l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l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误差为±5mm。
检查数量:每1000㎡抽测l点。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复测。
3)抗滑构造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抽测1点。
检验方法:铺砂法。
一 般 项 目
4)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板面平整、密实,边角应整齐、无裂缝,并不应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踏痕、积水等现象,蜂窝麻面面积不得大于总面积的0. 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5)伸缩缝应垂直、直顺,缝内不应有杂物。伸缩缝在规定的深度和宽度范围内全部贯通,传力杆应与缝面垂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混凝土路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8.1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8.1 本条第2款强调混凝土的弯拉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为此明确了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³取样作试件2组,不足100m³按2组取。试件应为弯拉试件,1组置于标准养护条件,另1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条件与工程需要增加标准养护和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组数。但必须遵循在施工现场每100m³混凝土中随机抽取混凝土制作试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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