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1.1 施工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确定冬、雨期的起、止时间。
17. 1.2 冬、雨期施工应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变化,做好防范准备。
条文说明:
17.1. 1 我国地域广阔,气候条件因地域不同,差别很大,故冬、雨期施工起止时限应根据环境条件自行确定。但冬期的界定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17.3. 1条规定。
17.3.4 本条是保证施工时间临近冬期,用石灰稳定土类与水泥稳定土类材料做道路基层,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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