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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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4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3 无障碍设施的施工验收 3.1一般规定 3.1.12安全抓杆预埋件应进行验收。 3.1.14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无障碍设施分项工程,不得验收。 3.14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厕位 Ⅰ主控项目 3.14.8厕所和厕位的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支撑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隐蔽验收记录、支撑力测试报告。 3.15无障碍浴室 Ⅰ主控项目 3.15.8浴室的安全抓杆应安装坚固,支撑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隐蔽验收记录、支撑力测试报告。 条文说明: 3 无障碍设施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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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条文说明:所有防火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凡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其燃烧性能等级又明确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确定。如天然石材在相关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因此在装修施工中可按不燃性材料直接使用。凡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燃烧性能等级的装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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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分部
8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8.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中各类面层子分部工程的面层铺设与其相应的基层铺设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8.0.2 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 1 建筑地面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等; 2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或产品的进场抽样复验报告; 3 各层的强度等级、密实度等的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 4 各类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5 各构造层的隐蔽验收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 8.0.3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 下列安全和功能项目: 1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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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木 竹面
7木、竹面层铺设 7.1一般规定 7.1.1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有关规定。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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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板块面
6板块面层铺设 6.1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砖面层、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料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金属板面层、地毯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6.1.2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6.1.3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 配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 3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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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整体面
5 整体面层铺设 5.1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细石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硬化耐磨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面层、自流平面层、涂料面层、塑胶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等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5.1.2 铺设整体面层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 MPa;表面应粗粒、祜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凿毛或涂刷界面剂。硬化耐磨面层自流平面层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及产品的要求。 5.1.3 铺设整体面层时,地面变形缝的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大面积水泥类面层应设置分格缝。 5.1.4 整体面层施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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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层铺
4 基层铺设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绝热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4.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1.3 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4.1.4 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阶梯形,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接槎处不应设在地面荷载较大的部位。 4.1.5 当垫层、找平层、填充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4.1.6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 4.1.7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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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0.1的规定执行。 表3.0.1 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表 3.0.2 从事建筑地面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有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 3.0.4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