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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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3-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基坑工程
7 基坑工程 7.4施工及验收 7.4.1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支护洁构、地下水控制、土方开挖和回填等施工技术参数,基坑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基工程施工方法,基坑工程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监测要求等 7.4.2基坑、管沟边沿及边坡等危险地段施工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条件应满足施工要求。 7.4.3基坑开挖和回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应与设计工况相一致,严禁超挖;基坑开挖应分层进行,内支撑结构基坑开挖尚应均衡进行;基坑开挖不得损坏支护结构、降水设施和工程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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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10-2021供热工程项目规范(热源厂)
3热源厂 3.1厂区 3.1.1热源厂的选址应根据热负荷分布、周边环境、水文地质、交通运输、燃料供应、供水排水、供电和通信等条件综合确定,并应避开不良地质和洪涝等影响区域。 3.1.2热源厂内的建(构)筑物之间以及与厂外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和通道应满足消防要求。 3.1.3锅炉间和燃烧设备间的外墙楼板或屋面应有相应的防爆措施。 3.1.4锅炉间和燃烧设备间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设置的热源,当主机设备前走道总长度大于或等于12m或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m2时,出入只不应少于2个; 2非独立设置的热源,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3多层布置时,各层出入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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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6-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施工与验收)
7施工及验收 7.1制作与安装 7.1.1构件工厂加工制作应采用机械化与自动化等工业化方式,并应采用信息化管理。 7.1.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并应附有出厂质量保证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批配套进场并在同批内配套使用。 7.1.3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钢板表面处理方法与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摩擦型高强度蜈栓连接摩擦面处理后应分别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其结果应达到设计文件中关于抗滑移系数的指标要求 7.1.4钢结构安装方法和顺序应根据结构特点、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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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5-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施工及验收)
6施工及验收 6.0.1木结构工程施工应采取保证施工过程中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的安全措施以及保证施工设备、设施安全性的措施,并应进行必要验算。 6.0.2木结构子分部工程应由木结构制作安装与木结构防护两分项工程组成。只有当分项工程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6.0.3检验批应按材料、木产品和构配件的物理力学性能质量控制和结构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分别划分。 6.0.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材与木产品、钢材以及连接件等,应进行进场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或半成品应进行检验; 2各工序应按施工工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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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4-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施工及验收)
6施工及验收 6.1施工 6.1.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应分析不同材料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对结构的影响。 6.1.2钢-混凝土的结合部不应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混凝土脱空、不密实。 6.1.3钢构件和混凝土连接处应采取防水、排水构造措施;对钢构件及组合构件防腐、防火涂装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1.4钢筋安装铺设过程中,严禁损伤钢构伴、连接件和栓钉。 6.1.5钢管混擬土拱肋在钢管上开孔和焊接临时结构时,应经过设计许可应采取结构补强措施。当割除施工用临时钢件时,严禁损伤钢管拱肋 6.1.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钢筋与例构件直接焊接时,应进行不同钢种的焊接工艺评定 6.1.7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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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3-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边坡工
8 边坡工程 8.4施工及验收 8.4.1边坡工程施工前,应编制边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支挡结构、边坡工程排水与坡面防护、岩土开挖等施工技术参数,边坡工程施工工艺流程,边坡王程施工方法,边坡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监测要求等, 8.4.2边坡岩土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坡开挖时,应由上往下依次进行:边坡开挖严禁下部掏挖、无序开挖作业;未经设计确认严禁大面积开挖、爆破作业。 2土质边坡开挖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坡面及坡脚不得积水。 3岩质边坡开挖爆施工应采取避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震害的工程措施。 4边坡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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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6-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公告
GB55006-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公告与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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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5-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公告
GB55005-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公告与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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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4-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公告
GB55004-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公告与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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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74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3 墙体材料 3.1一般规定 3.1.4墙体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 3.1.5应用氯氧镁墙材制品时应进行吸潮返卤、翘曲变形及耐水性试验,并应在其试验指标满足使用要求后用于工程。 3.2块体材料 3.2.1块体材料的外形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应有切割附着屑; 3.2.2块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2 承重砖的折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