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zgc2023

  • 12 路基和路面(一般规定)

    12 路基和路面 12.1 一般规定 12.1.1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道路功能、类型和等级,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及路用材料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选材、节约资源。应使用节能降耗型路面设计和积极应用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并应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的路基路面结构。 12.1.2 路基、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及良好的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同时,路面面层还应满足平整和抗滑的要求。 12.1.3 快速路、主干路的路基、路面不宜分期修建。对初期交通量较小的道路,以及软土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可能产生较大沉降的路段,可按一

    2020年3月14日
  • 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一般规定)

    1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 11.1 一般规定 11.1. 1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的位置、规模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交通组织需要,合理布置。 11.1.2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的内部交通组织及竖向设计应与周边的交通组织和竖向条件相适应。 11.1.3 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

    2020年3月14日
  • 10 公共交通设施(一般规定)

    10 公共交通设施 10.1 一般规定 10.1.1 道路设计中应包括与道路相关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和车站的设计。 10.1.2 公交专用车道的设计应与城市道路功能相匹配,合理使用道路资源。 10.1.3 公交车站应与周边行人、非机动车系统统一设计,并根据需求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2020年3月14日
  • 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一般规定)

    9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9.1 一般规定 9.1.1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安全、连续、舒适,不宜中断或缩减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通行宽度。 9.1.2 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与道路沿线的居住区、商业区、城市广场、交通枢纽等内部的相关设施紧密结合,构成完整的交通系统。 9.1. 3 行人交通系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规定。 条文说明: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无论从规划、建设还是管理上看,考虑较多的是机动车交通系统,主要解决的也是机动车交通问题,

    2020年3月14日
  • 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一般规定)

    8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 8.1 一般规定 8.1. 1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的性质、等级、交通量、地形条件、安全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应优先采用立体交叉。 8.1. 2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工程需分期修建时,应考虑近远期结合。 8.1.3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设计应合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节约用地。 8.1.4 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宜采用正交,当需斜交时,交叉角应大于或等于45。 条文说明: 8.1.1 根据铁路道口事故统计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有关规定,考虑铁路运量逐年增加,行

    2020年3月14日
  • 7 道路与道路交叉 (一般规定)

    7 道路与道路交叉 7.1 一般规定 7.1.1 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应根据道路网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分析合理确定。 7.1.2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障交通安全,使交叉口车流有序、畅通、舒适,并应兼顾景观。 2 应兼顾所有交通使用者的需求,处理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3 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分期建设时,应近远期结合。 4 应综合考虑交通组织、几何设计、交通管理方式和交通工程设施等内容。 5 除考虑本交叉口流量、流向以外,还应分析相邻或相关交叉口的影响。 6 改建设计应同时考

    2020年3月14日
  • 6 平面和纵断面( 一般规定)

    6 平面和纵断面 6.1 一般规定 6.1.1 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能,并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文物保护、环境景观、征地拆迁等因素。 6.1.2 平面和纵断面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地下管线、排水等要求结合,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线形应连续与均衡。 6.1.3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做好路线的线形组合设计,各技术指标应恰当、平面顺适、断面均衡、横断面合理;各结构物的选型与布置应合理、实用、经济。 条文说明: 本次编制按照通用标准的深度和内容要求,依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

    2020年3月14日
  • 5横断面(一般规定)

    5 横 断 面 5.1 一般规定 5.1.1 横断面设计应按道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结合各种控制条件,在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合理布设。 5.1.2 横断面设计应满足远期交通功能需要。分期修建时应近远期结合,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并应预留管线位置,控制道路用地,给远期实施留有余地。城市建成区道路不宜分期修建。 5.1.3 改建道路应采取工程措施与道路交通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布设横断面。 条文说明: 5.1.1 横断面设计应在了解规划意图、红线宽度、道路性质后,首先调查收集交通量(车流量与人流量)、流向、车辆组成种类、行车速度等,推算道路设计

    2020年3月14日
  •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般规定)

    4 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4.1 一般规定 4.1.1 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的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段及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匝道,应分别进行通行能力分析,使其全线服务水平均衡一致。 2 主干路的路段和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 3 次干路、支路的路段及其平面交叉口,宜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 4.1.2 交通量换算应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 由于道路条件、交通条件、控制条件和交通环境等都会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

    2020年3月14日
  •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 工程竣工验收 23.0.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1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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