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01
-
CJJ 201-2013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
《直线电机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01-2013》 强条 4限界 4.3区间 4.3.4 受流器、集电靴和混凝土结构体、车体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受流器、集电靴和混凝土结构体、车体之间的最小净距 条文说明 4.3.4 受流器(集电靴)是带电体,在此高度范围内的轨旁设备,应满足电气绝缘距离。表中数据是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牵引系统设计规范》CJJ 167编制而成。轨道交通轨行区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和管线安装等所有专业必须遵守表4.3.4中最小净距的规定。施工完成时必须按表中规定的数值对工程进行检查。 强条 12.3 安 装 12.3.1 感应板顶面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