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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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砌体(检验标准)
9 砌 体 9.6 检 验 标 准 主 控 项 目 9.6.1 石材的技术性能和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产地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每组试件不少于 6 个);在潮湿和浸水地区使用的石材,应各增加一组抗冻性能指标和软化系数试验的试件。混凝士砌块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7.13.5 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9.6.2 砌筑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水泥、水和外加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 7.13 节的有关规定。 2 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个构筑物、同类型、同强度等级每 100m3砌体为一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