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测量,一般规定

  • 4 测量(一般规定)

    4 测量 4.1 一般规定 4.1.1施工测量开始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学习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2办理桩点交接手续。桩点应包括:各种基准点、基准线的数据及依据、精度等级。施丁单位应进行现场踏勘、复核。 3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施工力案,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在利用原设计网基础上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 4对测量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符合性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严禁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工具。 4.1.2开工前应对基准点、基准线和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