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细部构造工程

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檐口 Ⅰ 主控项目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

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檐口

  Ⅰ 主控项目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2.3 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4 卷材收头应在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5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6 檐口端部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嘴和滴水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 横沟和天沟

  Ⅰ 主控项目

  8.3.1 檐沟、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2 檐沟、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内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3.3 檐沟、天沟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3.4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5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均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魔嘴或清水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 女儿墙和山墙

  Ⅰ 主控项目

  8.4.1 女儿墙和山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2 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顶内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滴水槽。

  检验方法:观察和坡度尺检查。

  8.4.3 女儿墙和山墙的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I 一般项目

  8.4.4 女儿墙和山墙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4.5 女儿墙和山墙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4.6 女儿墙和山墙的涂膜应直接除剧至压顶下,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 水 落

  Ⅰ 主控项目

  8.5.1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2 水落口杯上口应设在沟底的最低处: 水落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5.3 水落口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落口杯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板检查。

  8.5.4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水落口周围的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5.5 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并应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6 变形

  Ⅰ 主控项目

  8.6.1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2 变形缝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6.3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6.4 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5 等高变形缝顶部宜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封严;金属盖板应铺钉牢固,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并应做好防锈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6.6 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的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7 伸出屋面管道

  I 主控项目

  8.7.1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7.2 伸出屋面管道根部不得有穆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I 一般项目

  8.7.3 伸出屋面管道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7.4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 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7.5 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徐膜防水层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 屋面出入口

  I 主控项目

  8.8.1 屋面出人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2 屋面出人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I 一般项目

  8.8.3 屋面垂直出人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压顶圈下,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4 屋面水平出人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附加层铺设和护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8.5 屋面出人口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8.9 反梁过水孔

  Ⅰ 主控项目

  8.9.1 反梁过水孔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9.2 反梁过水孔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9.3 反梁过水孔的孔底标高、 孔洞尺寸或预埋管管径,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9.4 反梁过水孔的孔洞四周应徐刷防水涂料; 预埋管道两端周團与混凝土接触处应留凹槽,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 设施基座

  Ⅰ 主控项目

  8.10.1 设施基座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2 设施基座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10.3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的上部,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4 设施基座直接放置在防水层上时, 设施基座下部应增设附加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筑细石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0.5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 基座周围和屋面出人口至设施之间的人行道,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 屋脊

  Ⅰ 主控项目

  8.11.1 屋脊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2 屋脊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Ⅱ 一般项目

  8.11.3 平脊和斜脊铺设应顺直, 应无起伏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1.4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板检查。

  8.12 屋顶窗

  Ⅰ 主控项目

  8.12.1 屋顶窗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12.2 屋顶窗及其周围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I 一般项目

  8.12.3 屋顶窗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脚应与屋面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8.12.4 屋顶窗用窗口防水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屋面的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价、屋顶窗等部位,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薄弱环节据调查表明有70%的屋面渗漏是由于细部构造的防水处理不当引起的,所以对这些部位均应进行防水增强处理,并作重点质量检查验收。

  8.1.2 由于细部构造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现渗漏的部位,同时难以用抽检的百分率来确定屋面细部构造的整体质量,所以本条明确规定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按全数进行检验。

  8.1.3 由于细部构造部位形状复杂、变形集中,构造防水和材料防水相互交融在一起,所以屋面细部节点的防水构造及所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的防水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必要时应做两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

  8.1.4 参见本规范第5.2.6条的条文说明。

  8.2 檐口

  8.2.1 檐口部位的防水层收头和滴水是口防水处理的关键,卷材防水屋面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防水屋面檐口的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檐口下端应做鹰嘴和滴水槽,瓦屋面的瓦头挑出檐口的尺寸,滴水板的设置要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对构造做法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设计和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8.2.2 准确的排水坡度能够保证用水迅速排走,檐口部位不出现渗漏和积水现象,可延长防水层的使用寿命。

  8.2.3 无组织排水屋面的檐口,在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可以防止空铺、点铺或条铺的卷材防水层发生窜水或被大风揭起。

  8.2.4 卷材收头应压人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牢固并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收头处因翘边或被风揭起而造成渗漏。

  8.2.5 由于除膜防水层与基层粘结较好,涂膜收头应采用增加涂刷遍数的方法,以提高防水层的耐雨水冲刷能力。

  8.2.6 由于檐口做法属于 无组织排水,檐口雨水冲刷量大,檐口端部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铺抹,以提高檐口的防水能力。为防止雨水沿檐口下端流向墙面,槐口下端应同时做鹰嘴和滴水槽。

  8.3 檐沟和天沟

  8.3.1 檐沟、天沟是排水最集中部位。增沟、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由于构件断面变化和屋面的变形,常在此处发生裂缝。同时,沟内防水层因受雨水冲刷和清扫的影响较大,卷材或涂膜防水屋面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人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檐沟外侧下端应做成鹰嘴或演水槽。瓦屋面檐沟和天沟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人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增沟和天沟防水层伸人瓦内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与屋面防水层或防水垫层顺流水方向搭接。烧结瓦、混凝土瓦伸人桥沟、天沟内的长度宜为50mm~70mm,沥青瓦伸人檐沟内的长度宜为10mm~20mm;验收时对构造做法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设计和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8.3.2 檐沟、天沟是有组织排水且雨水集中。由于槽沟、天沟排水坡度较小,因此必须精心施工,檐沟、天沟坡度应用坡度尺检查;为保证沟内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8.3.3 檐沟、天沟与屋面的交接处,由于雨水冲刷量大,该部位应作附加层防水增强处理,附加层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完成,验收时应按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验,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 檐沟卷材收头应在沟外侧顶部,由于卷材铺贴较厚及转弯不服帖,常因卷材的弹性发生翘边或脱落现象,因此规定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8.3.5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如不做防水处理,雨水会从防水层收头处渗人防水层内造成渗漏,因此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均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为防止雨水沿檐沟下端流向墙面,檐沟下端应做鹰嘴或滴水槽。

  8.4 女儿墙和山墙

  8.4.1 女儿墙和山墙无论是采用混凝土还是砌体都会产生开裂现象,女儿墙和山墙上的抹灰及压顶出现裂缝也是很常见的,如不做防水设防,雨水会沿裂缝或墙流入室内。泛水部位如不做附加层防水增强处理,防水层收缩易使泛水转角部位产生空鼓,防水层容易破坏。泛水收头若处理不当易产生翘边现象,使雨水从开口处渗入防水层下部。故女儿墙和山墙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构造处理。

  8.4.2 压顶是防止雨水从女儿墙或山墙渗入室内的重要部位砖砌女儿墙和山墙应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压顶,压顶形成向内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其内侧下端做成鹰嘴或滴水槽防止倒水,为避免压顶混凝土开裂形成渗水通道,压顶必须设分格缝并嵌填密封材料。采用金属制品压顶,无论从防水、立面、构造还是施工维护上讲都是最好的,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金属扣板纵向缝的密封。

  8.4.3 女儿墙和山墙与屋面交接处,由于温度应力集中容易造成墙体开裂,当防水层的拉伸性能不能满足基层变形时,防水层被拉裂而造成屋面渗漏,为保证女儿墙和山墙的根部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4.4 泛水部位容易产生应力集中导致开裂,因此该部位防水 层的泛水高度和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雨水从防水收 头处流入室内,附加层在防水层施工前应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4.5 卷材防水层铺贴至女儿墙和山墙时,卷材立面部位应满粘防止下滑。砌体低女儿墙和山墙的卷材防水层可直接铺贴至压顶下,卷材收头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砌体高女儿墙和山墙可在距屋面不小于250mm的部位留设凹槽,将卷材防水层收头压入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混凝土女儿墙和山墙难以设置凹槽,可将卷材防水层直接用金属压条钉压在墙体上,卷材收头用密封材料封严,再做金属盖板保护。

  8.4.6 为防止雨水顺女儿墙和山墙的墙体渗入室内,涂膜防水层在女儿墙和山墙部位应涂刷至压顶下。涂膜防水层的粘结能力较强,故涂膜收头可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8.5 水落口

  8.5.1 水落口一般采用塑料制品,也有采用金属制品,由于水落口杯与檐沟、天沟的混凝土材料的线影胀系数不同,环境温度变化的热胀冷缩会使水落口杯与基层交接处产生裂缝,同时,水落口是雨水集中部位,要求能迅速排水,并在雨水的长期冲刷下防水层应具有足够的耐久能力,验收时对每个水落口均应进行严格的检查。由于防水附加增强处理在防水层施工前完成,并被防水层覆盖,验收时应按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5.2 水落口杯的安设高度应充分考虑水落口部位增加的附加层和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屋面上每个水落口应单独计算出标高后进行埋设,保证水落口杯上口设置在屋面排水沟的最低处,避免水落口周围积水,为保证水落口处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而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8.5.3 水落口的数量和位置是根据当地最大降雨量和汇水面积确定的,施工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增减。水落口杯应用细石混凝土与基层固定牢固。

  8.5.4 水落口是排水最集中的部位,由于水落口周围坡度过小, 施工困难且不易找准,影响水落口的排水能力。同时,水落口周围的防水层受雨水冲刷是屋面中最严重的,因此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范围内增大坡度为不小于5%,并按设计要求作附加增强处理。

  8.5.5 由于材质的不同,水落口杯与基层的交接处容易产生裂缝,故沟、天沟的防水层和附加层伸入水落口内不应小于50mm,并粘结牢固,避免水落口处发生渗漏。

  8.6 变形缝

  8.6.1 变形缝是为了防止建筑物产生变形、开裂甚至破坏而预先设置的构造缝,因此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能满足变形要求。变形缝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按设计要求增设防水附加层;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变形缝内应填塞保温材料,其上铺设卷材封盖和金属盖板,由于变形缝内的防水构造会被盖板覆盖,故质量检查验收应随工序的开展而进行,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6.2 变形缝与屋面交接处,由于温度应力集中容易造成墙体开裂,且变形缝内的墙体均无法做防水设防,当屋面防水层的拉伸性能不能满足基层变形时,防水层被拉裂而造成渗漏。故变形缝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高度和防水层收头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雨水从泛水墙渗入室内。为保证变形缝处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6.3 参见本规范第8.4.4条的条文说明。

  8.6.4 为保证防水层的连续性,屋面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封盖卷材的中间应尽量向缝内下垂,然后将卷材与防水层粘牢。

  8.6.5 为了保护变形缝内的防水卷材封盖,变形缝上宜加盖混凝土或金属盖板。金属盖板应固定牢固井做好防锈处理,为使雨水能顺利排走,金属盖板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宽度一般不小于50mm。

  8.6.6 高低跨变形缝在 高层与裙房建筑的交接处大量出现,此处应采取适应变形的密封处理,防止大雨、暴雨时屋面积水倒灌现象。高低畴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的防水卷材收头处应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金属盖板也应固定牢固并密封严密。

  8.7 伸出屋面管道

  8.7.1 伸出屋面管道通常采用金属成PVC管材。由于温差变化引起的材料收缩会使管壁四周产生裂纹,所以在管壁四周应设附加层做防水增强处理。卷材防水层收头处应用管箍或镀锌铁丝扎紧后用密封材料封严。验收时应按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7.2 伸出屋面管道无论是直埋还是预埋套管,管道往往直接与室内相连,因此伸出屋面管道是绝对不允许出现渗漏的,为保证伸出屋面管道根部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南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7.3 伸出屋面管道与混凝土线膨胀系数不同。环境变化易使管道四周产生裂缝,因此应设置附加层增加设防可靠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和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止雨水从防水层收头处流人室内。附加层在防水层施工前应及时进行验收,井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7.4 为保证伸出屋面管道四周雨水能顺利排出,不产生积水现象,普道四周1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排水坡。

  8.7.5 卷材防水层伸出屋面管道部位施工难度大,与管壁的粘结强度低,因此卷材收头处应用金属箍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充分体现多道设防和柔性密封的原则。

  8.8 屋面出入口

  8.8.1 屋面出入口有垂直出入口和水平出入口两种,构造上有很大的区别,防水处理做法也多有不同,设计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好屋面出入口的防水构造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其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加层及防水层收头处理等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8.2 屋面出入口周边构造层次多,人员踩踏频繁,防水设计和施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无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8.3 屋面垂直出入口的泛水部位应设附加层,以增加泛水部位防水层的耐久性。防水层的收头应压在压顶圈下,以保证收头的可靠性。

  8.8.4 屋面水平出入口的收头应压在最上一步的混凝土踏步板下,以保证收头的可靠性。泛水部位应增设附加层,泛水立面部分的防水层用护墙保护,以免人员进出踢破防水层。

  8.8.5 屋面出入口应有足够的泛水高度,以保证屋面的雨水不会流入室内或变形缝中,泛水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250mm。

  8.9 反梁过水孔

  8.9.1 因各种设计的原因,目前大挑檐或屋面中经常采用反梁构造,为了排水的需要常在反梁中设置过水孔或预埋管,过水孔防水处理不当会产生渗漏现象,因此反梁过水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8.9.2 调查表明,因反梁过水孔过小或标高不准,以及过水孔防水处理不当,造成过水孔及其周围渗漏或积水很多。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9.3 反梁过水孔孔底标高应按排水坡度留置,每个过水孔的孔底标高应在结构施工图中标明,否则找坡后孔底标高低于或高于沟底标高,均会造成长期积水现象

  反梁过水孔的孔洞高X宽不应小于150mm×250mm,预埋管内径不宜小于75mm,以免孔道堵塞。

  8.9.4 反梁过水孔的防水处理十分重要。孔洞四周用防水涂料进行防水处理,涂膜防水层应尽量伸入孔洞内;预留管道与混凝土接触处应预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8.10 设施基座

  8.10.1 近年来,随着建筑物功能的不断增加,屋面上的设施也越来越多,设施基座的防水处理也越来越突出。而且设施基座使屋面的防水基层复杂了许多,因此必须对设施基座按照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8.10.2 屋面上的设施基座,应按设计要求对防水层实施保护避免屋面渗漏。设施基座周围也是易积水都位,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设防,并设置足够的排水坡度避免积水。

  8.10.3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设施基座就成为了结构层的一部分,此时,屋面防水层应将设施基座整个包裹起来,以保证防水层的连续性。设施基座都有安装设备的预埋地脚螺栓,使防水层无法连续。因此在预埋地脚螺栓的周围必须用密封材料封严,以确保预埋螺栓周围的防水效果。

  8.10.4 设施直接放置在防水层土时,为防止设施对防水层的破坏,设施下应增设卷材附加层,如设施底部对防水层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如具有比较尖锐的突出物时,设施下应浇筑厚度不小于50mm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8.10.5 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以及设施周围,经常会遭遇设施检查维修人员的踩踏,故应铺设块体材料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8.11 屋脊

  8.11.1 烧结瓦、混凝土瓦的脊瓦与坡面瓦之间的缝隙,般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填实抹平。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超过80mm,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盖宽度每边不应小于40mm。沥青瓦屋面的脊瓦在两坡面瓦上的搭薑宽度每边不应小于150mm。正脊脊瓦外露搭接边宜顺常年风向一侧;每张屋脊瓦片的两侧各采用1个固定钉固定,固定钉距离侧边25mm;外露的固定钉钉帽应用沥青胶涂盖。

  瓦屋面的屋脊处均应增设防水垫层附加层,附加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8.11.2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的屋脊采用湿铺法施工,由于砂浆干缩容易引起裂缝;沥青瓦屋面的脊瓦采用固定钉固定和沥青胶粘结,由于大风容易引起边角翘起。瓦屋面铺装完成后,应对屋脊部位进行雨后或淋水检查。

  8.11.3、8.11.4 平脊和斜脊铺设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既可保证脊瓦的搭接,防止渗漏,又可使瓦面整齐、美观。

  8.12 屋顶窗

  8.12.1 屋顶窗所用窗料及相关的各种零部件,如窗框固定铁脚、窗口防水卷材、金属排水板、支瓦条等,均应由屋顶窗的生产厂家配套供应。屋顶窗的防水设计为两道防水设防,即金属排水板采用徐有防氧化涂层的铝合金板,排水板与屋面瓦有效紧密搭接,第二道防水设防采用厚度为3mm的SBS防水卷材热熔施工,屋顶窗的排水设计应充分发挥排水板的作用,同时注意瓦与屋顶窗排水板的距离。因此屋顶窗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12.2 屋顶窗的安装可先于屋面瓦进行,亦可后于屋面瓦进行。当窗的安装先于屋面瓦进行时,应注意窗的成品保护,当窗的安装后于屋面瓦进行时,窗周围上下左右各500mm范围内应暂不铺瓦,待窗安装完成后再进行补铺。因此屋顶窗安装和屋面瓦铺装应配合默契,特别是在屋顶窗与瓦屋面的交接处,窗口防水卷材应与屋面瓦下所设的防水层或防水垫层搭接紧密。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应对屋顶窗及其周围进行雨后观察或淋水试验。

  8.12.3 屋顶窗用金属排水板及窗框固定铁脚,均应与屋面基层连接牢固,保证屋顶窗安全使用。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屋顶窗,金属排水板应固定在顺水条上的支撑木条上,固定钉处应用密封胶涂盖。

  8.12.4 屋顶窗用窗口防水卷材,应沿窗的四周铺贴在屋面基层上,并与屋面瓦上所设的防水层或防水垫层搭接紧密。防水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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