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部构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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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细部构造工程
8 细部构造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屋面出入口、反梁过水孔、设施基座屋脊、屋顶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两种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8.2 檐口 Ⅰ 主控项目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