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材料
3.1 铝合金型材
3.1.2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4 建筑设计
4.12安全规定
4.12.1 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铝合金门窗应采用安全玻璃。
4.12.2 建筑物中下列部位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1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 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3 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
4.12.4 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用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条文说明:
3 材料
3.1 铝合金型材
3.1.2规定铝型材基材的最小实测壁厚要求,是20多年来我国门窗行业的实际情况所需。我国多年来铝型材销售是按重量计量,铝门窗工程量是按面积计算,因此,出于经济利益,部分铝型材越做越薄。铝合金门窗属轻质、薄壁杆件结构,部分构件经常启闭,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薄弱部分,直接影响到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我国南方沿海地区曾发生的在台风袭击下铝门窗严重破坏的原因之一,就是铝型材壁厚过小,门窗框和扇梃主型材构件抗弯变形能力差,外框与墙体锚固点变形或破坏。门窗框扇构件型材的壁厚要求,也是门窗杆件结构必要的构造要求,不论门窗立面及分格尺寸的大小,都应该统一要求。因为除了门窗立面的中横框、中竖框及扇梃等主型材构件直接承受风荷载、需要足够的抗变形刚度外,框扇杆件的连接牢固、开启扇与框的铰接和锁点等五金配件的装配紧固,也需要型材壁厚作为 构造的可靠保证。
4 建筑设计
4.12安全规定
4.12.2本条内容是国家发改委签发的“发改运行[2003]2116号文《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第六条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
4.12.4本条为强制性要求,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第10.1.6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这属于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性问题,确有必要规定。考虑到推拉门主要用于阳台门,因此本条只规定了推拉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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