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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76-2010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零部
7 铝合金零部件加工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铝合金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铝合金零件及部件加工的质量验收。 7.1.2 铝合金零件及部件加工工程,可按相应的铝合金结构制作工程或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7.2 切割 Ⅰ 主控项目 7.2.1 铝合金零部件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和大于0.5mm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 7.2.2 铝合金零部件切割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检查10%,且不应小于3个。 检查方法:卷尺、游标卡尺、分度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