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面层,一般规定,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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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沥青混合料面层(一般规定及检验标准)
8 沥青混合料面层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中应根据面层厚度和沥青混合料的种类、组成、施工季节,确定铺筑层次及各分层厚度。 8.1.2 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1.3 城镇道路不宜使用煤沥青。确需使用时,应制定保护施工人员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的措施。 8.1.4 当采用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时,应对原有路面进行处理、整平或补强,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设计强度、基本无损坏的旧沥青路面经整平后可作基层使用。 2 旧路面有明显损坏,但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