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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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7-2021砌体结构通用规范(施工及验收)
5施工及验收 5.1施工 5.1.1非烧结块材砌筑时,应满足块材砌筑上墙后的收缩性控制要求。 5.1.2砌筑前需要湿润的块材应对其进行适当浇(喷)水,不得采用干砖或吸水饱和状态的传砌筑 5.1.3砌体砌筑时,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带壁柱墙的壁柱应与墙身同时咬槎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留槎砌筑块材应内外搭砌、土下错缝砌筑。 5.1.4砌体中的洞口、沟槽和管道等应按照设计要求留出和预埋。 5.1.5砌筑沙浆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5.1.6砌筑砂浆用水泥、预拌砂浆及其他专用砂浆,应考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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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5-2021木结构通用规范(施工及验收)
6施工及验收 6.0.1木结构工程施工应采取保证施工过程中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的安全措施以及保证施工设备、设施安全性的措施,并应进行必要验算。 6.0.2木结构子分部工程应由木结构制作安装与木结构防护两分项工程组成。只有当分项工程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6.0.3检验批应按材料、木产品和构配件的物理力学性能质量控制和结构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分别划分。 6.0.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材与木产品、钢材以及连接件等,应进行进场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或半成品应进行检验; 2各工序应按施工工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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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5004-2021组合结构通用规范(施工及验收)
6施工及验收 6.1施工 6.1.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应分析不同材料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对结构的影响。 6.1.2钢-混凝土的结合部不应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混凝土脱空、不密实。 6.1.3钢构件和混凝土连接处应采取防水、排水构造措施;对钢构件及组合构件防腐、防火涂装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1.4钢筋安装铺设过程中,严禁损伤钢构伴、连接件和栓钉。 6.1.5钢管混擬土拱肋在钢管上开孔和焊接临时结构时,应经过设计许可应采取结构补强措施。当割除施工用临时钢件时,严禁损伤钢管拱肋 6.1.6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钢筋与例构件直接焊接时,应进行不同钢种的焊接工艺评定 6.1.7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