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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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34-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 地基与基础 5.1 一般规定 5.1.1 污水处理厂地基与基础验收应包括构(建)筑物、管道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 1 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预制构件性能报告; 2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 3 地基处理、桩基检测报告; 4 其他有关文件。 5.1.3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1.1 本条规定了城镇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