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基层与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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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7-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层与保护工程
4 基层与保护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与屋面保温层、防水层相关的找坡层、找平层、隔汽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4.1.2 屋面混凝土结构层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4.1.3 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材料找坡宜为2%;檐沟、天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4.1.4 上人屋面或其他使用功能屋面,其保护及铺面的施工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等的有关规定。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