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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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竣工验收)
12 竣工验收 12.0.1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12.0.2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2.0.3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各设备及系统应完成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12.0.4 当空调系统竣工验收时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带冷或热负荷的试运转与调试时,可仅进行不符冷(热)源的试运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应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时间给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精冷(热)源的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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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重点解读 01修订简介 修编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12}5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完成了对《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全面修订。 原规范从颁布执行至今有十余年,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通风与空调工程建设与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 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原规范标龄十五年,符合国家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