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系统调试

  • 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系统调试)

    11 系统调试 11.1 一般规定 11.1. I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系统调试可由施工企业或委托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 11.1.2 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并应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施工和技术人员实施,调试结束后,应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11.1.3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应在使用合格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期内.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工程性能测定的要求。 11.1.4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非设计满负荷条件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

    2022年7月15日
  • GB5073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系统调试)

    16 通风与空调系统试运行与调试 16.1一般规定 16.1.1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