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一般规定

  •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一般规定)

    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 14.1 一般规定 14.1.1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设计应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低公害。各项设施应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并结合城市路网的建设情况等逐步补充、完善。 14.1.2 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设计应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应与当地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相协调和配合。 14.1.3 新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应与现有设施协调和匹配,必要时应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14.1.4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与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4.1.4的规定。 条文说明: 14.1.1 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是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