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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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修订《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附件的通知 冀建质〔2015〕4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175号)附件作为监督档案用表实施已近3年,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住建部和我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质量监督工作实际需要,现对该文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原《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正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