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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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4.1.1 结构加固工程用的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其品种和强度等级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及设计的规定;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和《快硬硅酸盐水泥》GB 199等的要求。 加固用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含氯化物的水泥、过期水泥和受潮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同一次进场的水泥,以30T为一批(不足30T,按30T计),每批见证取样不应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