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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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2-2018地基工程验收标准(基础工程)
5基础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扩展基础、筏形与箱形基础、沉井与沉箱,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复核;桩基工程施工前应对放好的轴线和桩位进行复核。群桩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应为20mm,单排桩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应为10mm。 5.1.2预制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应符合表5.1.2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应为倾斜角正切值的15%。 5.1.3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3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5.1.4灌注桩的桩径、垂直度及